东语学院根据《黑龙江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条例》关于学位评定委员会的相关规定,制定了《2023年东语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》。根据此选举办法,东语学院于2023年11月29日下午13点30分于主楼D321召开换届选举大会。本次候选人为需具备副教授(含副教授)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,选举人为学院在岗专任教师。学院选举人总人数为41人,实际参会人员为40人,1人请假,达到全体专任教师三分之二以上,此次选举有效。根据学校规定,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主席应由学院院长担任,另需选出6名委员组成新一届委员会。
选举按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,现将结果公示如下:
主席:孙颖(学院院长)
副主席:范海翔(主管研究生副院长)
委员(按姓名笔画排序,笔画相同则按出生年月排序):文莲姬、李太福、张广、段智婕、高芃。
公示期限为2023年11月29日—2023年12月5日。对上述人员如有情况和问题,可在公示期内反映 ,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;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,公示期间不予受理。
受理电话:0451-86604113
受理地址:黑龙江大学东语学院D333室
东语学院
2023年11月29日